第三十章 铃儿叮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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疤脸汉子解下自己背上的秦弩,却不着急上弩箭。
  
  他继续抬着头,看着上面那只老鹰。
  
  天上的老鹰,看上去比黑点大不了多少。
  
  其他五个壮汉看到疤脸汉子把弩拿下来要打鹰,心里也是一阵跃跃欲试,摸了摸身上挎着的枪。
  
  不过他们对自己的枪法,心里还是有点数的。
  
  这个距离下,一枪放上去能保证不丢脸的,只有疤脸汉子。
  
  “头儿,怎么还不动手?”其中一个壮汉问道。
  
  “小子,我教你一手。”疤脸汉子淡淡说道,“你别看这老鹰好像飞得慢慢悠悠的,那是错觉,它其实非常快。无论是用枪还是用弩,在这个距离下,不先吃透它怎么飞,那是打不着的。”
  
  “鹰在天上那还不是随便飞啊,还能知道它怎么飞?”那壮汉问道。
  
  疤脸汉子没有回话,继续抬头观察了一会儿。
  
  然后,他把手上的秦弩往地上一放,双脚踩住弩的弓弦,双手抓住弩臂一提,“咔擦”一声,给弩上了弦。又从背后抽出一支两指粗的弩箭,安装在弩槽里。
  
  疤脸汉子抬头,举起手中这张巨型秦弩,几乎没有瞄准就扣动了扳机。
  
  “嘣”地一声,那枚两指粗的弩箭就上了天。
  
  其他五个壮汉从地上看去,只觉得那枚弩箭一开始快若闪电,几乎猝不及防。
  
  等目光捕捉到它时,却发现它已经慢了下来,而且上升的速度越来越慢。
  
  而且这枚弩箭的位置,距离天上那只鹰,也差了不少。按老鹰目前的飞法,八竿子打不着。
  
  五个壮汉仰头看着,觉得这一发要落空,心里已经在盘算一会儿怎么安慰疤脸汉子了。
  
  这家伙脾气不太好,急了真会杀人。
  
  这枚弩箭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上升势头越来越慢,逐渐开始晃晃悠悠。
  
  眼看去势已尽,箭头开始不断颤抖,就要往下掉了。
  
  偏偏这个时候,天上的那只老鹰一振翅膀,转了个大弯。
  
  一声鹰唳传来,这只老鹰居然被射了个对穿!
  
  五个壮汉抬头看着这一切,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
  
  这只老鹰飞得好好的,本来没什么事儿,可到最后关头偏偏一个转弯,就好像自己找到弩箭,撞了上去。
  
  “头儿,你可真神啊!”
  
  “头儿你怎么知道这只老鹰最后会拐弯?”
  
  疤脸汉子没有回答,他把秦弩往旁边一扔,手一伸:“枪!”
  
  天上的老鹰已经在往下掉了,可在老鹰上方,还有一只鸟!
  
  这只鸟飞得极高,看上去就是一个小黑点。
  
  它原本飞在老鹰的上面,一看老鹰被杀,马上一个爬升,此刻离地面更加远了。
  
  身边的壮汉连忙把枪递到疤脸汉子的手里。
  
  这是一杆装了*的awm,英国货,外形硬朗而又简洁,无论威力还是精度,都在狙击步枪中数一数二。
  
  疤脸汉子朝天举起这杆枪,这把原本发射需要支架配合的awm,他仅用两条胳膊,就端得稳如泰山。
  
  跟之前发射秦弩不同,这次他仔细瞄了瞄,这才扣动了扳机。
  
  awm枪口火光一闪,哪怕是装着*,听起来依然让人觉得心头一震!
  
  天空中,一团黑色的羽毛炸裂开来。
  
  ……
  
  ……
  
  ……
  
  “叮铃”
  
  “叮铃”
  
  外兴安岭的群山之中,传来一阵阵铃铛响。
  
  这只铃铛拴在一头灰色毛驴的脖子下,随着毛驴在山道上走,左右摇晃,清脆悦耳。
  
  这铃铛声,要是被这里的山民听见,必然喜上眉梢。
  
  能在山里遇上龙王使者,那是一种福气。
  
  这里的山民,七十多年前,都生活在黑龙江以南,是中国东北土生土长的农民。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军侵华后一年内拿下东北。当时逃难的农民,大部分选择往关内走。也有这么一小撮人,选择往北,渡过黑龙江,进入俄罗斯境内,到这儿打住。
  
  不能再往北走了,再往北是冻土,人是活不下去的,只能在这儿安家。
  
  当时能逃到这儿的人不多,不过七十年繁衍生息,总算在这里扎下了根。
  
  如今在外兴安岭这片茫茫群山中,零零散散地分部着二十六个村落。
  
  这些村子有大有小,最小的也有上百口人。
  
  山民在这儿开枝散叶的这七十多年,龙王祭,慢慢成为这里的一种传统。
  
  龙王祭没有固定的日子,倒不是这里的山民对这个大日子没有约定俗成的规矩,而是因为龙王祭的祭祀主持,只能由龙王使者亲自担任。
  
  每年的八九月间,龙王使者开始游走在外兴安岭,就跟点一盏盏灯似的,一个村庄一个村庄地去主持龙王祭。
  
  二十六个村子全部走遍,需要一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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