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时代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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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菲士兵们,听到约翰军令,快速踱步,进行列阵。
  之前为了进攻雷特矿井,他们排成一字长蛇阵。现在通过变阵,变成圆环形的阵列,而陆凡被包围在中间。
  约翰此时颤颤巍巍地随侍卫扶上新的战马。
  当他坐在马背上,看到手下这浩浩荡荡的大军,把陆凡团团围住,心中稍稍松了口气。
  他刚才那短暂失去的安全感,又找了回来,傲气又爬回他那失去血色的脸。
  虽然他隐约察觉,陆凡刚才发动的超载爆炸,威力比他之前挨的炸还要更生猛。
  但现在,他约翰并不是一个人!
  他是堂堂伯爵家的公子,他手下拥有一支骁勇善战的雄师!
  这么多人,哪怕是来一场正义的2500打1,都能把陆凡活活耗死。
  约翰的自信充盈着胸膛,他觉得自己又行了!
  “所有人听令,拿下陆凡的人头,加官进爵,永世享尽荣华富贵!”
  约翰意气风发,挥斥方琼。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墨菲士兵们像打了鸡血,挥舞着武器朝陆凡冲锋。
  尖锐刺耳的喊杀声,如同山崩海啸。
  陆凡很快就被淹没在人潮之中,彻底看不见身影。
  “父亲!”
  “主人!”
  “陆凡大人!”
  正在远处山坡上围观的两位妹子和反抗军们,发出焦急的呼喊。
  实际上,他们并不是不想上去帮忙,只是在陆凡出击之前,有言在先。
  在得到陆凡发出的信号之前,所有人按兵不动,不得贸然出击。
  约翰看着汹涌的人潮将陆凡淹没,嘴角都快撇到耳根了。
  想必,这小子就算是没死透,恐怕也在承受着猛烈的毒打。
  “时代变了,屌丝。”
  约翰颇有感慨地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隐隐的无聊。
  这话既像是说给陆凡听的,又像是自言自语。
  “真以为一个人逞英雄能混得下去?现在是拼家族实力、拼资源的时代。
  在这样的背景下,你这屌丝,从一开始就已经输了。你们这些贱民的任何垂死挣扎,在我眼里,都不过是茶余饭后的消遣罢了。”
  “这混蛋……”
  反抗军听到约翰这样说,纷纷握紧了拳头。
  约翰轻蔑地冲着天空笑了笑,忽然又想起什么,猛地拍了下脑袋,继续道:
  “哦,对了,你们反抗军既然从雷特矿井逃出来,那这么说,你们已经发现叛徒是谁吧?
  啧啧啧,听说那个叫亨利的人,是反抗军的副官,想必以前,你们对他相当爱戴和尊敬吧?
  但是我不介意告诉你们,他当初为了给家人谋一条活路,在父亲和我面前是何等的低三下四。
  如果硬要形容的话,就好像是暴雨天气,在垃圾桶翻找食物的流浪老狗。呵呵……”
  约翰之所以能做出如此生动的比喻,是因为他真的见过这副场景。
  墨菲城不缺充满垃圾桶的脏乱小巷,他每次去温隆铁匠铺喝咖啡,都能隔着窗户欣赏到这副场景。
  只不过他口中的老狗,并不是真正的狗,而是活生生的人——那些流浪在墨菲城街头的乞丐。
  听到约翰的话,很多反抗军的拳头握得更紧了,尤其是托德。
  本来他就和亨利是老乡,平时关系不错。而且他的童年也有过在墨菲城乞讨的经历。
  约翰如此挑衅,托德那眼中冒出的怒火都快燎到头发了……
  约翰似乎很享受反抗军被自己激怒,他的脸上充满着稳坐钓鱼台的自信和从容,更有着伯爵公子的傲气和张狂。
  “你们这种愤怒又无能为力的表情,本公子在墨菲城监狱见过太过次了。
  那些被父亲从街上抓来顶包的冤死鬼,有不少人也有着同样有趣的表情,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再好不过。
  顺带一提,你们知道墨菲城监狱最有趣的地方是什么吗?”
  约翰似乎陷入了美妙的回忆,嘴角浮出一丝猥琐的弧度。
  “监狱有一层,我把它叫做‘豹房’,里面专门关押着我们家的亲兵掳掠来的民女。至于我们父子俩在那里做什么,就任凭你们自己想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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