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世俗与晨暮,我选择晨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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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霖订婚宴前一天,每个人忙得晕头转向的。
  
      绿苏也在其中。
  
      寂和把明天要用的瓜果都摆好盘。
  
      走到院子里的那颗大枣树下面,看着天上的弯月。
  
      月光之下,是来去散步的行人。
  
      她恍惚间看见一个带着黑色鸭舌帽的人。
  
      齐耳短发,口罩遮了半张脸。
  
      牛仔外套里的那件唐老鸭t恤被映得清清楚楚。
  
      特别像晨暮!
  
      寂和鬼使神差的跟了上去。
  
      她们走了很远,走出了村子,来到镇上。
  
      晨暮的目的性很强。
  
      她是直接朝镇子上的小广场去的。
  
      广场上人并不怎么多,松松散散的几个中年男人在吃烧烤喝啤酒。
  
      寂和一路跟着,来到中间有树木遮挡较为昏暗的地方。
  
      晨暮和一个男人坐在广场的交椅上。
  
      月光泄下来,隐隐约约的能看见那个男子眼下的青灰色泪痣。
  
      棱角分明,英气硬朗。
  
      皮相一派正气。
  
      晨暮开口说话了,声音颤抖。
  
      她说:
  
      “宗祠”
  
      宗祠?寂和心一惊!
  
      世上的事当真有这么巧吗?
  
      还没等她唏嘘完,就听见那男子说:
  
      “乐乐,新闻上说你最近状态不好?”
  
      晨暮把眼泪逼回去。
  
      “是不好。”
  
      宗祠紧了紧眉头。
  
      “生病了?”
  
      生病?也许是吧。
  
      晨暮从交椅上站起来,半蹲在他面前,紧握着他的手。
  
      模样卑微又虔诚。
  
      她说:
  
      “宗祠,你别娶她。”
  
      眼前的男人神色没有一丝变化。
  
      晨暮又凑上去,看着他的眼睛。
  
      眼尾有细纹,像大海粼粼的波浪。
  
      映在她心里,还有明亮的月光。
  
      她说:
  
      “宗祠,你忘了吗?”
  
      “你说过的,等我长大你就娶我。”
  
      宗祠没有躲闪的看向晨暮。
  
      “乐乐,你难道还不明白吗?”
  
      她苦笑一声,“明白什么?”
  
      “你和我在六年前就结束了。”
  
      晨暮惊慌失措的站起来,矢口否认。
  
      “我这还没结束。”
  
      又像乞求一样。
  
      “你还是爱我的不是吗?”
  
      椅子上的男人也站了起来。
  
      “你年轻朝气。是清晨带着露珠的玫瑰,芬芳迷人。”
  
      “我承认我爱你,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变化。”
  
      晨暮掩住宗祠的嘴,阻止人继续说下去。
  
      然后踮脚凑上去,亲吻他。
  
      宗祠并没有拒绝这个吻。
  
      等两人分开的时候,他才问道:
  
      “乐乐。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四。”
  
      “那我呢?”
  
      “三十六。”
  
      “我们在一起折腾了这么多年也够了。”
  
      晨暮抱着他,紧紧地。
  
      “不够!”
  
      宗祠推开怀里的人。
  
      “等你再大一些就会知道,两个人在一起不是相爱就够了的。”
  
      “雨霖温柔贤淑,父母亲喜欢。两家门庭又相当。”
  
      “更重要的是,她适合做我的妻子。孩子的母亲。”
  
      晨暮不说话了。
  
      她从宗祠的眼睛里看不出山崩地裂的情意。
  
      此刻的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从废墟里抱起自己,送她山茶花的少年了。
  
      宗祠不再停留,他走出了那片阴影。
  
      离开了广场。
  
      晨暮低着头,任帽子滑落。
  
      眼泪砸在青石板上,晕开。
  
      寂和没有出去,而是选择无声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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