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5章:英雄归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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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片遥远的土地上,一年四季都在下雨。
  寒冷的冬雨已经过去了,又到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季节,在莽莽丛林的深处,淅淅沥沥的春雨刚刚止歇,从山洞里走出来一个人。
  披在身上的兽皮已经磨损的不成样子,用草绳穿起来的树皮的挂在脚丫子上,勉勉强强当做是鞋子来穿。
  头发胡子虬结在一起,遮蔽了大半张脸孔,形容枯槁面黄肌瘦仿佛茹毛饮血的野人。
  其中的一个“野人”蹲在一块大石头旁边,蘸着雨水在磨枪。
  因为无数次在磨石上打磨,连同枪套本应该有一尺八寸长的枪头已经严重“缩水”了,短下去老大一截。
  这个根本就看不清楚面容的野人慢慢的打磨着自己的武器,很快就把大扎枪磨的尖锐锋利。
  然后他又从贴身处取出两枚箭镞,小心翼翼的打磨着。
  “韦……”
  呼喊声中,这个野人抬起头来,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另外一个同样装束的野人,他扛着一柄样式几乎完全相同的大扎枪,枪杆子上还挑着一只锦毛鸡。
  这是很难得猎物。
  那个被称为“韦”的野人咧嘴一笑,和另外一个野人同伴一起,将那只锦毛鸡洗剥干净,然后将从乱糟糟的鸡毛挑选出几支翎羽,这是制作弓箭的好材料,绝对舍不得浪费。
  弓箭是重要的武器,但是在这长达二十年的漫长岁月里,箭矢早已消耗一空,他们只能在每次战斗过后冒着极大的风险把用过的箭矢捡回来,经过打磨之后继续使用。
  尤其是铁质的箭镞,就显得更加宝贵了。
  弓弦本就是易损物品,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破损到了,只能就地取材用藤条或者其他一切可以用上的东西,制造出几张简陋的惨不忍睹的弓。
  他们不是野人,而是战士,战士必须拥有武器,那是他们的第二生命。
  在一口破破烂烂的铁锅里把鸡肉煮熟了,几个嗅到香味的野人纷纷从洞里钻了出来,将鸡汤连同破铁锅一起搬进山洞。
  总共七个饥肠辘辘的“野人”,很快就把一锅鸡汤喝了个干干净净,连鸡骨头都嚼碎了咽下肚子。
  他们已经记不起上一次吃到盐巴是什么时候了。
  在这长达二十年的岁月里,当年的战士们渐渐凋零,只剩下这最后的七个人。
  因为病痛和饥寒的折磨,尤其是岁月的摧残,他们的体力早已经下降到了可怕的地步,武器装备几乎损失殆尽。
  他们再也不敢象以前那样袭击西班牙的士兵,甚至不敢袭击密林之外的村庄,但他们依旧在战斗,只要有机会就会杀掉落单的红毛鬼或者是吕宋兵,有时候他们也会杀死走进密林的行人,虽然这样的机会很少。
  曾经有当地人看到过他们的踪迹,于是乎当地就流传出了一个可怕的传说:在莽莽丛林当中,有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他们象山鬼一样可怕,绝对不能靠近。
  洞壁上写满了名字,每一个名字的下面都刻着密密麻麻的道道儿,那是他们的杀敌数量。
  长一些的道道儿代表着一个红毛鬼的人头,短一点的则表示杀死了一个吕宋兵。
  对面的洞壁上,则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小小坑洞,那是用尖锐是石头硬生生造出来的标记:每一个小小的坑洞都代表着一个昼夜!
  多到让人头皮发麻的坑洞已经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他们甚至已经不记得在这里度过了多么漫长的时光。
  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闲心去考虑这个问题。
  人数越来越少,体力越来越差,战斗越来越艰难,但他们还会继续战斗下去,直到自己倒下的那一刻。
  二十年的朝夕相处,二十年的生死与共,已经让语言变成了一种多余的东西。
  他们早已经养成了无比默契的习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一个眼神,甚至连眼神都不需要,就已知道了对方的心意,并且会自发的去做任何事情。
  四张简陋的惨不忍睹的弓,十几支箭,其中只有两支装备了铁质箭头,其他那些不过是用手骨和尖锐的石片拼凑起来的玩意儿。
  除此之外,就是几杆大扎枪和一把早已经磨损的不成样子的佩刀了。
  在如此漫长的时间了,韦无病和那六个硕果仅存的同伴早已经摸清了这里的状况,知道吕宋人会在这个季节耕种早稻,村子里的人肯定很少。
  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发起突袭战的机会。
  击杀对方的有生力量已经不是最重要的目标,通常情况下他们很不愿意和敌人做正面冲突,因为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体力早就严重跟不上了。
  如无绝对必要,不会进行硬碰硬的战斗,而是打了就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免得被敌人追上,因为他们已经跑不动了。
  最主要的目标是得到一些补给,尤其是食物补给。
  无论是偷盗还是抢掠,都是为了生存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继续战斗。
  战斗,是他们的使命,也是支撑他们活下去的最大精神动力。
  他们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艰苦的自然环境和严重匮乏的物资,让他们的显得更加苍老,但却依旧斗志昂扬。
  因为他们的战士,毅勇军的战士!
  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会战斗到底。
  瘦骨嶙峋的手指在地上画了几个圈儿,然后又划出一条弯弯曲曲的线将这个几个圆圈连接起来,然后在最远的那个圈儿上重重一点。
  一次战前部署就这样完成了。
  没有任何语言的交流,但多年来养成的默契和他们对地理环境的熟知,却让全部成员瞬间心领神会,知道这一仗应该怎么打了!
  提起大扎枪,将那柄早已严重破损的佩刀挂在腰上,背着一张木弓,韦无病就这样率领着他的这支“军队”走出了山洞,准备继续作战。
  刚刚走出山洞,韦无病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多年来的敌后战争已经让他拥有了比野兽还有敏锐的本能,他很快就觉察到了一明显的异常。
  安静,太安静了,异乎寻常的安静。
  沙沙的雨声当中,既无鸟叫又无虫鸣,这样的安静绝对反常!
  韦无病马上举起了大扎枪,旋即虚虚往下一按。
  其他的那六个同伴顿时明白了他的意图,马上伏下身子屏住了呼吸。
  当他们发现了远方的人影之时,对手显然也注意到了他们。
  随着一声呐喊,茫茫无边的密林之中突然钻出来很多人,四面八方全都是人,一个个手势武器剑拔弩张,已将这里团团包围。
  面对上百个突如其来的敌人,韦无病不慌不忙的将手里的大扎枪一摆,他身后的四个同伴顿时围拢过来,结成一个标准的五人战阵,另外两个同伴则快速后退,拉开简陋的木弓,用更加简陋的箭矢对准了前方。
  这是一个经典的团战队形,是他们在无数次战斗中幸存下来的依靠。
  这样的战斗方式早已熟悉,就算是在睡梦之中可以做的分毫不差。
  但战斗并没有打响,不论是那包围上来的一百多个人,还是韦无病的这支“军队”,全都僵在当场,仿佛中了孙猴子的定身法一样。
  对手穿着的黑色军装,还有他们手里的大扎枪,竟然如此的眼熟,早已在梦中见到了千百次了。
  那一百多个士兵也注意到了他们手里的大扎枪,那是毅勇军的招牌式武器啊,还有这早已经演练过无数次的五人团战队形,都是如此的熟悉。
  一瞬间,热泪模糊了韦无病的双眼,他渐渐的挺直了身子,慢慢的举起了右手,打出了一个并不怎么标准的军礼。
  身后的六个同伴,正在以同样的动作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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