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旷世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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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听到夜轩的声音,林欣彤突然感觉到莫名的心安,正要开口说话,就直接被人给打断了。
  “你是谁啊你,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哪里来的小瘪三!”吴少华还没怎样呢,他的跟班就已经跳了出来,指着夜轩的鼻子那就是一顿言语攻击。
  看着自己的这个跟班这么会搞事情,吴少华心中那是一阵畅快啊,收了这么多小弟,总算有一个会审时度势的了。
  “呃……”看着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的手指,夜轩突然感觉很无语。这,这人也太嚣张了吧,还是自我存在太过于良好?这简直就是猴子请来的逗比好不好!
  很显然,夜轩也被这突如其来的路人气势吓了一跳,让他这个猪脚式的人物都有些懵逼了,一时间连自己要说什么都给忘记了。
  林欣彤和叶晓晓也是一阵傻眼,根本没想到会有这么个人跳出来搞事情,尤其是叶晓晓,眼睛瞪得大大的,可爱极了。
  看着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小跟班,那种狗仗人势表达得也太完美了,夜轩都有些不忍打扰他。不过嘛,狗犬吠得再厉害,那也是狗,他还代表不了他主人的意思。
  看见林欣彤一脸为难的样子,夜轩就知道这个吴什么吴少华的肯定很难搞,可是呢,既然遇到了,那怎么也得过两招不是,要不然还没斗上就认怂,那以后被他基地里的那帮兄弟知道了,那他还丢脸丢到姥姥家去了。
  一把抓住眼前晃动着手指,夜轩微微一用力,骨头错位的声音就让毛骨悚然,紧接着,惨叫声那就是一个撕心裂肺。
  “忘了告诉你了,路人兄弟,我比较讨厌别人用手指着我!”
  没去看抱着手指哀嚎的小跟班,夜轩继续朝着前面走去,来到了吴少华的跟前。
  还真别说,这货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的,就算是一向自以为自己帅得天下无敌的夜轩都有些甘拜下风的问道。
  一身范思哲的名牌西装,手腕一款劳力士的翡翠手工表,脚下一双来自非洲南部单位犀牛皮皮鞋。这一身行头下来,少说也是百八十万的,都已经是夜轩一年的血汗钱呐。
  提倡低调,炫耀可耻。这可是夜轩的座右铭。吴少华的那满身的钱臭味已经熏坏了夜轩那灵敏得如狗般的鼻子,这让原本只是有些不爽的夜轩此刻很不爽。
  “你要干什么?我可不和你这种粗鲁鄙俗的人动手!我是有涵养的人,我玩的都是有涵养的东西!”见到夜轩临近的脚步,和那不怀好意的眼神,吴少华突然感觉菊花一紧,双腿都有些发颤,慌张地声明道。
  跟班的惨状他是见识到了的,他很清楚自己的这点武力值,根本不能和夜轩这种粗俗的人相提并论。所以,他准备来个先声夺人。
  还好,他的目的达到了。
  原本都准备撸起袖子,给眼前这货来上一场难忘的人生思考的夜轩,一听到别人居然说自己粗鲁,鄙俗,心中那就是一个气啊。
  我鄙俗吗?我粗鲁吗?夜轩扪心自问,发现自己到处都是闪光点,根本没有那些所谓卑劣的东西。夜轩知道,面前得这个小白脸那是纯心嫉妒,想让自己在林欣彤眼里留下坏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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