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 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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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那边传来低笑,秦颂的笑时喉咙里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叶菲觉得特别好听,“根本就没给我选择啊?”
  
      “好吧,我给你个选择,是吃海鲜粥,还是螺蛳粉?”
  
      “都行,反正还没到地方,你的其他选项就冒出来了,到时候再说,我还得一会儿,你来实验楼找我吧”。
  
      “好嘞,我去接你啊,顺便赶赶雄鹰”。
  
      秦颂在电话那边楞了一下,说:“不是蝴蝶吗,怎么变雄鹰了?”
  
      叶菲认真回答,“我觉得师姐不会喜欢花蝴蝶这个称号”。
  
      物理系少有女生,可不代表没有女生,能上q大物理系的女生绝对是巾帼英雄中的英雄,智商秒杀一大片同龄的女性,这种女生的杀伤力太大,即便聪慧如叶菲估计也不是他的对手,这话是唐成说的,他的原话是”友情提醒,有异性生物正在追你的男友,目前比你更加强悍“。
  
      自从知道秦颂就是叶菲的前男友,同时又是现男友,他郁闷了好一阵,看到秦颂被人很追,语气很是幸灾乐祸。
  
      据说那个女生一向眼高于顶,尤其瞧不起男生,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男生会的,我都会,男生不会的我也会,找男朋友干什么”,于是她傲视群伦,是物理学院的学生会主席,再补充一下,那个女生是大三的,也就是说是秦颂的学姐。
  
      就是这样一个传奇女生,不知哪根筋不对看上了秦颂,开始了猛烈的追求,叶菲听说后,笑着说了句:“我很欣慰,你终于有人追了,证明我的眼光还不算太差”
  
      秦颂面有愠色,“说的我好像没人要似的”。
  
      叶菲戳戳他的脸颊,“我说的不是事实吗,从到大,除了一个商希诺还有谁搭理过你,你的性格是硬伤,太不讨人喜欢了”。
  
      孩子不乐意了,说,那你为啥搭理我?
  
      叶菲眨巴眨巴眼睛说:“是你先搭理的我呀,要不是你追的紧,我怎么可能搭理你。我的目标可是找一个阳光开朗像向日葵一般金灿灿的男生。秦颂冷哼,那你让你的向日葵男生今天请你吃饭吧。”
  
      叶菲拉住他的手,嘿嘿直笑:“吃醋了?放心,人家说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的你在我眼里哪哪都是好的,比向日葵男生不知好多少倍,完美无缺,rf。”
  
      叶菲冲到实验楼楼下,寻着印象上了秦颂所在的教室,到了之后看到秦颂正和一个干练的女生在说话,叶菲猜想那个就是学姐了。
  
      光是一个侧面,叶菲就知道学姐肯定是那种特别聪明的人,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就是眼睛里边有一千种琉璃的光芒,啪啪啪的直闪光,一看就不是凡人。
  
      学姐穿灰色的连帽外卫衣,黑色牛仔裤,白色运动鞋,齐耳的短发,站得直直的,头微微扬着,自有一种女王气场,秦颂在她跟前跟武则天的男宠似的,叶菲被自己的想法雷了一下。
  
      叶菲看了一下自己的装扮,跟学姐一比,她穿的好像太做作了。碎花连衣长裙,白色开衫,脚上一双白色高跟鞋,跟电视里那种不招人待见的富家千金一个装束,不过她这身行头确实不便宜,见潜在情敌呢,怎么能大意。
  
      寝室的人曾经问过叶菲你整天穿高跟鞋累不累?
  
      叶菲斩钉截铁的说,老娘这辈子,就算累死也要穿高跟鞋,打死都不要穿运动鞋了。
  
      这个执念来源于上一世,上一世她身材过于臃肿,整天就是运动裤运动鞋,她特羡慕那种能穿下连衣裙的淑女,这一世好不容易有机会,再加上又有钱,她就买了一堆各式各样的长裙。她发誓一定要活成精致的,优雅,气质的女人,目前来看,成效不错,在外人看来,她就是这样的人,虽然内在还有点逗比。
  
      叶菲叫秦颂的名字,秦颂回头笑了一下,学姐也回头,两眼放光,跟着秦颂就走到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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