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失而复得,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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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近卫学院
  自从上次街上的巧遇后,风笛发现陈忽然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不如说从上次经历后,那个好学努力,给人一副严厉刻板印象的陈就经常处于发呆的状态。
  她心里藏着心事,不愿告诉别人的心事,所以就一直憋在心里,没人去问,她也不会说。
  比起现在的陈陈,风笛还是更喜欢以前的陈,虽然依然是冷冰冰一副很难相处的模样,可偶尔也会笑,说些趣事,不像现在,总是一言不发,好像是在强迫自己不去想什么,却又忍不住会去想起。
  “真的没问题吗?”
  “别担心,没事。”
  她总是这样回答,可越这么说却越让人担心。
  “你能不能和我讲一讲那天那个人是谁?”陈的目光看过去时,风笛急忙说:“我没别的意思啦,就是好奇,陈陈你现在的样子让我有些害怕。”
  她错开陈的视线,鞠促的用手指挠了挠脸颊:“我就是……想看看自己有什么能帮你的,虽说我可能帮不上什么忙啦,就是……就是。”
  放心不下。
  她支支吾吾的好半天没说出接下来的话语。
  “我真的没事。”陈露出笑容。
  她看上去憔悴了许多。
  “但你现在的模样一点也不像是没事的样子。”风笛轻声嘀咕:“我知道自己没陈陈你那么聪明,可我妈妈以前老说,越聪明的人越难想明白一些事情,我不是很懂这些,妈妈一直说我是个笨蛋,唉,要是我那天没拉着陈陈你陪我就好了。”
  她大概是说些安慰的话,可说出口就变成了这幅样子。
  陈明白她的意思,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告诉风笛,告诉她那些关于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那些种种,在别人眼里看来可笑又幼稚的想法,不该出现在陈这种人身上。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没关系的,我自己能处理好。”
  “真的?”
  “嗯,真的。”
  “你还是和我说说吧。”风笛犹豫着说,竖起手指:“我保证不告诉任何人行不行?”
  她的目光里带着一丝祈求,她心里兴许还有着自责。
  陈心里忽然觉得有些温暖。
  她轻轻叹了口气,看着面前的风笛,沉默了一会终于开口。
  故事并不漫长,也没有什么值得特别铭记的东西,说上去甚至有些好笑,但只有陈自己才知道,那些记忆对她而言有多宝贵,那些早已模糊的过往是她这一生里有数值得留恋的美好。
  每一个春夏秋冬,每一个年幼的陈晖洁所期待过得周六和周日,每一次走上街头,甚至是每一次吵闹。
  她已经记不清小时候的自己说过什么,但她一直记得,那曾是她想留住却没能留住的过去。
  要是时光能停下来该多好,可它永远那么冷酷,公平的不为任何人停下脚步。
  “所以当初是陈陈的舅舅让他离开的。”
  “应该是他,他也曾对我说过同样的话。”陈说。“只是我没那么选。”
  “可是他为什么要那么做?”风笛不解的问。
  为什么呢,有很多原因吧。
  不希望他留在自己和小塔身边,他想做什么从来不告诉任何原因,也不会在乎其他人的看法。
  【我和你们是不同的,我们从来不是同一类人。】
  陈忽然又想起了这句话。
  冷静下来后,她心里明白自己并不能怪陈默,他有权利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试想如果是自己,自己处在他的位置上又会怎么选呢,为了两个童年的玩伴。
  他毕竟从小就和卑鄙无耻而且厚脸皮,他会这么选再正常不过。
  陈能够理解他的想法,但她还是会觉得有些愤怒。
  陈从不否认自己也有着私心,而她的私心现在看来终究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她们都不过是孩子罢了,孩子说的话是不能做数的。
  “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已经选择了他想要的生活,他说的没错,我们长大了,所以过去的事也早就过去。”
  陈轻轻呼了口气,她只觉得有些遗憾,有些难以避免的失望。
  “但陈陈你不觉得很奇怪吗?”风笛纠结的说:“如果真的像你说的,他来了维多利亚,可为什么见到你的时候他会跑,我是说,要是我的话我肯定不会跑的,还会觉得有些高兴,在这里遇到了好久不见的朋友。”
  “什么意思?”
  “唔……我就是想,会不会是他故意这么说的呀,啊,我就说说啊。”风笛又急忙改口:“我以前听陈陈你说你的舅舅很厉害,你想,要是你那个朋友真是自己选的,那他应该不会像你解释那么多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我就是觉得奇怪。”
  陈愣了愣。
  “你是说他在骗我?”陈的话语停了下来,她似乎想到什么,忽然站起身。
  “欸,是这样吗?”
  风笛后知后觉。
  “……说不准,他以前就经常骗人。”
  “啊?”
  风笛呆了呆,没听明白陈的意思。
  “我要出去一趟。”陈忽然向门口走去。
  “等等……”
  风笛急忙从床上跳下来,看着匆忙的陈,果然还是在意的吧,风笛心想,又有些担心自己是不是又说错话了。
  “现在还是晚上啊,你要出去得先去校卫室开假条,陈陈你知道该去哪儿找他吗,伦蒂尼姆这么大。”风笛看着陈的背影,声音小了一些:“而且我就是说说的,还不能确认。”
  “不,你说的不是没有可能,唔。”陈停下来,皱着眉沉思了几秒:“不论是不是,我都要再见他一面,如果是我要知道他为什么骗我,如果不是……如果不是。”
  陈转过头看着属于她的书桌,有些东西我要还给他,从今以后再无瓜葛。
  这是半个月后的一个上午,阳光刚刚穿透浅薄的云层洒在大地上,门外高大的玉兰树投下一小片阴影,细碎的光穿过茂盛的树叶,斑驳的光点落在小小的客厅内沙发的一角。
  陈默正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的翻看着一本动物杂志,作为一名只领工资的清闲员工,很多时候他都出于无事可做的状态。
  维娜在吃过早餐之后就走了出去。
  陈默没有问她去哪,或许又是去街头闲逛,她似乎有些热衷做这样的事情,只是最近的频率越来越多,就像是一只因为找到了有趣的事情而不着家的大野猫。
  或许野猫这个词语用在维娜的身上并不确切,但她给陈默的感觉让他只能想到这个粗俗的比喻。
  只有在下午时分才能看见维娜走回来,嘴里哼着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半吊子曲子,证明她这一趟过得还算愉快。
  维娜最近越来越有一种在街头市井混杂跌滚的烟尘气息,很符合她的穿着打扮,至少她如今的学习速度在陈默看来,他大概会认不住维娜还是一个月前自己遇见的那个对社区生活一知半解的“文盲”。
  而维娜也似乎很乐意见到这种改变,或许说,其实这样的生活也是她所向往的一部分,只是以前没有机会,而现在时机刚好给了她这样一个机会,所以她就学会了放纵,也学会了在包里揣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棒棒糖。
  陈默有幸尝过一次,浓厚的酸味让他至今难忘,他毫不怀疑,这种差点能把牙都酸倒的东西只有味蕾有问题的人才会喜欢。
  但维娜却浑然不觉,相反觉得很不错。
  得益于陈默的出现,维娜现在已经毫不留情从食谱里将维多利亚传统的土豆食品扫了个一干二净,甚至有的时候,还会苦着脸问,怎么又是土豆。
  那表情多少有些反差的可爱,让陈默至今难忘,所以做饭的时候没少做土豆。
  而对于维娜,陈默的解释是:我能有什么办法,这个国家最便宜的就是土豆,当然,还有咸鱼,尽管他已经换了很多方法去做,但他毕竟不是什么正经的厨师,哪里懂得那么多的菜式。
  陈默觉得自己像是养了一只猫,而众所周知,猫这种生物不同于狗,在猫的眼里,向来没有忠诚两个词可言。
  维娜更像是他的主人,而不是一个被饲养的家伙。
  也许自己该抽时间好好和维娜谈一谈归属问题,虽然其实陈默并没权利去管她的生活,但起码最基础的该给自己一点面子吧,不要总是把我一个人丢在家里啊。
  兴奋的犬吠声从窗外响起,明媚的天气下,即使是旺财这样蠢狗也抑制不住焦躁的心,多半又在催着陈默拎它出去,但陈默并不想出门,因为就算出门他也找不到什么有趣的事情,单纯的遛狗太便宜那条蠢狗了,维娜倒是兴趣使然的做过一次,但很快就和陈默一样,选择性的忽视了这条躁动的蠢狗,某种程度上而言,维娜比他还要懒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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