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练兵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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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剑师作为高手的第一级台阶,倒不是说打不过区区二十个精兵。
  
      但维持斗气护罩的消耗不小,受到攻击的话消耗会更大——二十多个训练有素的士兵围上来,长矛齐刺一下,少说能击中他三四次。
  
      等他打倒这二十人的话,估计已经挨了十下攻击了,斗气至少会被消耗掉一小半——运气不好或者挥霍斗气太快的家伙可能会干脆把斗气快要用光。
  
      接着哪怕一个高级剑士都有一点可能性,能把这个斗气快用光的倒霉剑师成功斩杀。
  
      如果这倒霉孩子遇见了另一个剑师的话,要么立刻脚底抹油,要么就等死好了。
  
      当然,如果这剑师会战术和兵法,配合地形,懂得袭扰、埋伏或者游击的话,杀掉这二十人就不算太费力了。
  
      不过这种士兵本来就是用来在正面战场上堂堂正正推过去的,沦落到会被人轻易找到机会伏击或者打游击的份上,就是指挥官的无能了。
  
      洛明问了邓加尔一下,这三十个新兵,年纪都没有超过二十五的,还算年轻。
  
      既然还算年轻,就多少有能受教育的能力——当年天朝开国时连背朝黄土面朝天一辈子的老农都能扫盲成功呢。
  
      洛明暗自做了决定:不仅要把他们训练成精兵,而且还要从中尽量多培养出几个士官来。
  
      哪怕只有十个人能成最普通的五夫长,那也意味着能够用他们迅速扩军到六十人。
  
      标准放低一点,十五个十夫长的话,那就是接近两百人了!
  
      (每五人配一个五夫长编为一个五人队,每两伍配一个十夫长编为一个十人队——这就是十三人。十三乘十五等于一百九十五。)
  
      据说成吉思汗的功业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多亏了士官培养制度……这是真是假洛明并没有去了解,他只是在网上偶然看见过这个说法而已。
  
      但洛明知道另一句话,将为兵之胆。
  
      一个会说“跟我来”的长官比那些只会吼“给我上”的家伙强十倍。
  
      不仅会踢新兵屁股,还会带头冲锋的长官,往往能引动手下士兵克服恐惧一起冲锋。
  
      只要有两三个人冲了,那么剩下的人就会因为从众效应而纷纷冲上前去——很容易就能将没什么战意的敌人冲垮,哪怕对方数量更多一些。
  
      而传令的时候,士官的用途也是很大的,没有士官的军队打起来就和打群架一样一片混乱,除了“全军突击”和“撤退”之外什么指令都听不进去。
  
      因此那些文明程度不高的蛮族反而经常能够打赢文明人的军队——变成一窝蜂的混战之后基本就是看每个个体的骁勇而已了。
  
      按打混战的标准,洛明只需要保证自己的士兵吃饱饭,经常见血,就能够打赢大多数敌人——至于打不赢的敌人,就由洛明带头冲锋,大多数时候还是可以打赢。
  
      但作为地球来客,他对这样的烂仗实在是很不屑。
  
      再说了,他不像那些王侯们那么家大业大,没有那么多士兵拿来往那种绞肉机一般的烂仗里面填。
  
      他更崇尚的是罗马帝国,是汉帝国,靠着不亚于蛮族的体魄和远胜之的纪律性以及优秀的军械,可以打出“一汉当五胡”战绩的那种万胜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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