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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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个腿儿哦,我把卡片扔回鞋盒。
   
  晚上,我请我在济南的几个朋友吃饭唱k,男男女女一共七八个人。
   
  成逸轩带了一个我不认识的漂亮姑娘,经介绍,姑娘叫菲菲,年龄不大。
   
  成逸轩是我的初中同学,这人算是个奇葩,可以称之为渣中之王。成逸轩很有钱,家里经营着好几个汽车4s店,他已经结婚了,老婆也很漂亮,但他就是喜欢到处勾搭小姑娘,甚至还有一个长期地下伴侣。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他心里还真是很爱她老婆,虽然我并不太理解这种感受。我并不看好这种人,但他对朋友还是很够义气的。没办法,只怪自己交友不慎,误交损友。
   
  几个人吃吃喝喝不亦乐乎,饭后去唱k。
   
  到了ktv,大家都已经喝得晕晕乎乎,可我们又点了很多酒。
   
  曾经的高中同学孙凡直接把麦克风扔到我身上,说:“陈恒在这我们还唱个屁,和你唱歌最没意思了。”
   
  给我麦我就唱,谁怕谁。
   
  七八个人唧唧喳喳你言我语,场面一片繁荣。
   
  成逸轩喊了一句:“来来来,都别说话了,陈恒要唱歌了,听专业的唱。”
   
  我拿着麦克风,借酒劲甩了甩头发,说:“缺一把吉他。”
   
  “别装逼,快唱,不然脱你衣服。”孙凡说道。
   
  我又甩了甩头发,说:“你们爱不爱我?后面的朋友,大声一点,我听不到。一首心酸献给......大家。”
   
  我说完后歪着脑袋想了想,发现好像这种歌献给大家不是很对劲,好在他们几个都喝歪了,根本没人仔细思考其中的逻辑。
   
  我在注目中开了口,可是没想到,我一开唱,这帮孙子就开始摇骰子喝酒了,完全不鸟我。
   
  音乐是非常能够感染人的,其实在唱歌之前,我很开心,因为我通过了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可是唱着唱着,我的心情开始随着音乐共鸣,完全浸泡在了一首又一首的情歌里。
   
  我给自己灌了几口酒,然后坐下和他们玩骰子。我尽可能地释放着自己,笑着闹着。
   
  我好开心啊,曾经的你们看到了吗。
   
  喝了一会儿,喝不下了,我又开始唱歌。
   
  其他人依然沉浸在游戏和洋酒中,我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静静地唱着歌。越热闹,越孤独。
   
  《献世》的歌词真是苦情悲催,献世的意思是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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