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疯狂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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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扩大后,不论是引怪升级,还是赶路行走,游戏过程顺畅多了。
  来时20分钟的路程,回去的时候只用了15分钟不到,中途还杀了一个钉耙猫和一个半兽人。
  由此可见,别看火把没有属性、不加攻防,却能大大提升杀怪的效率。
  回到沃玛森林,看了看屏幕右上角的简略地图。
  通往封魔谷的入口,位于沃玛寺庙和白日门之间,路程相当遥远,比边界村到比奇城的距离还要长。
  “再远的距离,也挡不住我的发财路!沃玛森林,我来了!”
  嘿哈!呜~哇!
  刚进入沃玛森林,碰到的怪物和比奇一样,不是钉耙猫就是半兽人,偶尔还能遇到几只毒蜘蛛。
  头顶着火把,杀怪速度比以前快多了。
  不到一个小时,就杀了十只怪物,快了一倍有余。
  之所这么快,除了火把的原因,还因为刘瑾开始喝红了。
  在运九项链的加持下,几乎每杀死三个怪,总有一只会爆点东西出来,要么药水,要么装备。另外两只怪,也不是不爆东西,只不过爆的是金币而已。
  爆的药水多了,就没之前那么金贵了,渐渐舍得用了。
  嘿哈,嘿哈!轰~!
  “匕首!哈哈,终于不用玩木棍!”
  化成灰烬的稻草人,爆了一把匕首出来。
  匕首,攻击4-5,重量5,持久7/10,要求等级5.
  从属性上看,匕首和木剑的攻击上限一样都是5。只是起始攻击多了两点,持久也要长一些。
  对于刘瑾而言,起始攻击没有任何意义,有运九项链在,每一刀下去都是最大攻击。故此,单从属性上看,匕首和木剑没有任何区别。
  但玩了这么久的木剑,早就玩够了。挥动木剑时的呼呼声也听腻了。捡起匕首后,立马换下了木剑。
  锵~锵!
  匕首就是匕首,再不济也是金属打造的兵器,砍怪的声音都不一样。铿锵铿锵的金鸣声自带杀戮,听起来都觉得锋利无比,无坚不摧。
  “匕首!这玩意儿好是好用,就是太短了,没什么存在感。若是不下细看,还以为手里没有武器呢!”
  又是火把,又是匕首,再加上舍得吃药,玩起游起来就更得劲了。渐渐的,刘瑾找到了十几年前的感觉。
  找到了感觉,就找到了兴奋剂。
  晨曦带来的疲倦,被其一扫而空。这一玩,又是六七个小时,直到吃午饭的时候,才被闹肚子的饥饿唤回现实。
  “我艹,这么快都12点过了?时间过得真快啊,不知不觉又玩了半天了。”
  看了看时间,刘瑾的第一反应不是去吃饭,而是看了看装备栏里的火把。
  原本8个小时的火把,这会儿只剩两个小时了。当然了,火把的时间没有白费,成果相当斐然。
  短短几个小时,6级小战士再次突破,变成了7级战士。生命值又增加8点,达到60点。
  “火把这玩意确实好用,帮助挺大的,本以为要到晚上才能升级,结果提前了几个小时。早知道该多买几个。狂刀手中应该不止一个吧!”
  在沃玛森林里跑了半天,这会儿说什么都迟了。
  为避免浪费,不引怪的时候,就把火把取了下来,放回包裹中。
  取下火把的瞬间,屏幕顿时变暗,可视范围再次缩小到只有巴掌那么大小。
  “7级了,可以学技能了。基本剑术这种基础技能,应该很好打吧?杀普通僵尸就能爆出来吧?狂刀他们家族的技能书,应该就是杀僵尸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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