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李隆基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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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旻、张旭都是极为有名的大人物。
  
      前者是唐朝第一边帅,军功无双的国公爷;后者士林翘楚,天下无双的书法名家。
  
      有一百骑兵护卫在侧,本就极为显眼。
  
      如今又这般若无旁人的叙旧,早已令得周边人指指点点了。
  
      这开远门来来往往的都是商贩走卒,是长安城最热闹的城门。
  
      过往的行人商人,纷纷顿足眺望,讨论着他们的身份关系。
  
      “走吧,去我府上。在大街上搂搂抱抱的,让人笑话!”
  
      贺知章知他们彼此有千言万语,笑道:“我早已在府上备好了美酒佳肴,我们三人许久未聚在一起痛饮了,今日定要喝个痛快。”
  
      “好!”
  
      裴旻、张旭齐声说好。
  
      他们一行人向长安城走去。
  
      裴旻、贺知章都骑着高头大马,唯独张旭骑着他的小毛驴。
  
      裴旻为人向来大气,他有收藏兵器的癖好,却没有收藏马驹的嗜好。
  
      若不是小栗毛老去,辛巴兴许也会让他送人。
  
      就如李白的坐骑踏雪,那就是西域的马贼狼王说好送给裴旻的神驹,他转手就给了自己的徒弟。
  
      至于王忠嗣的那匹胭脂,自不用说,还促成了一桩美事。
  
      曾几何时,裴旻也意图送送给张旭一匹代步的神驹,方便他游历天下。
  
      张旭却嫌弃神驹吃的多娇贵不好养活,还是他的小毛驴最好。能负重吃的少,还能跋山涉水,给他神驹他都不要。
  
      骑着小毛驴跟在裴旻、贺知章身侧,张旭也不嫌尴尬,无视路人的别样目光,自顾自的说着,大有真名士自风流的感觉。
  
      裴旻家也顾不得回,直接去了贺知章的府邸。
  
      如贺知章说的一般,他已经准备了美酒佳肴,人一到,无需等,直接入席开喝。
  
      三人如以往一样坐着。
  
      裴旻忍不住怀念当初他入京时的情形。
  
      那时候他裴旻不过是籍籍无名之辈,而贺知章、张旭以是知名大儒。
  
      他们非但不嫌弃自己,反而天天美酒佳肴,还谈经论史,帮助自己巩固提升经史水平。
  
      但真是往事如烟,那个时候还是先天年间。
  
      李隆基虽是皇帝,但大权在太平公主手中,而今却以是开元十年。
  
      一晃十年!
  
      不只是裴旻,贺知章、张旭也有相同的感觉,一边喝一边感慨。
  
      十年沧海桑田。
  
      好在三人都过的极好。
  
      贺知章在朝堂上顺风顺水,此次泰山封禅,他是负责人之一。
  
      此事一了,若无差错礼部尚书是稳妥了。
  
      张旭不在官场混迹,但他游历天下,收获颇丰。
  
      而今张旭的字,无人不服,天下无对,称之一字千金,毫不为过。
  
      也真有这样的一件事情。
  
      五年前,张旭回到吴中的时候,收到了一封来信,是他的邻居,家境不好,又逢妻儿母亲接连生病,无以为继,希望他帮忙接济一下。
  
      张旭性情慷慨,同情邻里,写了一封信回去,直接让他的邻居用他的这封信去卖,就说是张旭写的信。
  
      结果真的卖出去了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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